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11/19 「公民不服從」演講 心得分享

11/19 「公民不服從」演講 心得分享
   甚麼是公民不服從呢? 公民不服從為在憲政體制下處於少數地位的公民表達異議的一種方式,是一種反對權的政治權利。
公民的「反對權」就是指「公民不服從」,雖有可能涉及違法的行為,卻是出於「社會良知及正義」的公共利益之關注而不得已所選擇的一種手段,是少數人基於對法律忠誠的一種喚起多數人認同的非常手段。
基於公民的道德、良知所從事的「公民不服從」,這是不同於一般的「暴民反抗」及「暴動」。「公民不服從」參與者的訴求,是否符合「社會良知及正義」的公共利益是須要訴諸社會多數人的認同所進行的一種抗爭行為。
2014318日發生的 太陽花學運 就是一個公民不服從的運動,訴求將服貿協議退回行政院。先建立兩岸協議的監督機制,再用其來審查服貿。兩岸協議的監督機制應符合五大原則:公民能參與、人權有保障、資訊要公開、政府負義務,國會要監督。
召開公民憲政會議。公民憲政會議討論內容包括、憲政體制、選舉制度與政黨制度、兩岸關係法治基礎、社會正義與人權保障、經濟政策與世代正義等。反對會議由馬江召開、反對侷限在經貿議題、反對由工商團體主導。
立委應傾聽民意,不要只聽黨意,並要求政黨不要以黨紀處分控制立委投票。

利用公民不服從去表達要的訴求,讓政府不能隨意忽視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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